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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财税服务元宇宙 财税政策精准支持创新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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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15 18: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样的政策真好,享受政策成本几乎为零。”近日,创客总部合伙人陈荣根看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时,立刻转发到朋友圈,并配上了这句话。“作为首批国家备案的众创空间之一,近年来这项政策有效降低了我们的运营成本,帮助我们可持续发展。”陈荣根对记者说。
  今年以来,我国通过延续和优化完善多项税收政策、启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奖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措施,为创新创业减负加力,推动创新动能持续增强。

  惠企力度大覆盖广

  “总的来看,目前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覆盖面广、优惠力度大、涵盖企业创新全流程各环节的税收支持政策体系。”财政部税政司司长贾荣鄂介绍,比如为鼓励创业投资,将创投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允许依法备案创投企业的个人合伙人选择按单一投资基金核算,或者按创投企业年度所得整体核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支持研发设备更新方面,将企业新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一次性税前扣除,以及内资研发机构和外资研发中心采购设备全额退还增值税两项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为鼓励创业创新,将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税收优惠政策延续实施至2027年年底,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予以免征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当前我国正处于调结构、稳增长的关键节点,对依靠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助力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今年我国出台的财税支持科技创新的系列政策举措,具有力度大、广覆盖、多样化等特点,不仅能提升企业开展创新活动的‘本金’,还能进一步提振企业进行持续性创新的信心。”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韩凤芹表示。

  今年3月,国家将符合条件行业的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统一提高到100%的政策,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在此基础上,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原有10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汇算清缴两个时段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基础上,再新增7月预缴申报期作为政策享受时点,帮助企业提前享惠。

  “为切实保证这一新的惠企政策落实到位,税务部门依托税收大数据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定向开展政策精准推送和宣传辅导,确保企业‘知晓政策’;会同科技部门及时发布《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细化政策口径,确保企业‘会用政策’;第一时间优化升级征管系统,改进电子税务局功能,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快捷办理,确保企业‘用好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厅主任黄运介绍。从7月份政策落实情况看,全国共有30.8万户企业提前办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可享受减免税额约2300亿元。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便利性,国家税务总局在近期发布的有关通知中专门明确:对纳税人因各种原因未在今年7月征期内及时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可在8月份、9月份由纳税人通过变更第二季度(或6月份)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方式补充享受。同时,税务部门将积极会同相关部门收集编发研发项目鉴定案例,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充分准确享受政策红利。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做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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