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惠国际昨晚披露的《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在锁定期满后,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发行数量合计不超过36,210,403股(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6,350.43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鲜啤零售终端建设项目、过程装备产能扩充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对象不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因此本次发行不构成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截至预案出具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具体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赖云来、黄粤宁分别直接持有公司10.49%、10.48%的股份,并共同通过乐惠控股间接控制发行人18.09%的股份;同时,赖云来担任宁波乐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乐利控制发行人5.32%的股份表决权,黄粤宁担任宁波乐盈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通过宁波乐盈控制发行人5.41%的股份表决权。因此,赖云来、黄粤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乐惠国际49.79%的股份表决权,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假设按照发行数量的上限进行测算,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将由发行前的120,701,344股增加至156,911,747股,即使公司实际控制人赖云来、黄粤宁或控股股东乐惠控股不参与认购,赖云来、黄粤宁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合计控制乐惠国际38.31%的股份表决权,仍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公司表示,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以抓住消费复苏机遇,拓展公司精酿鲜啤产品销售新渠道;扩大生产规模并拓展产品应用领域,保障高效稳定的交付能力;补充流动资金,优化财务结构。 公司同日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显示,2021年2月23日经中国证监会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05)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1,715,246股,每股发行价为35.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7,999,977.28元;扣除发行费用13,809,194.1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4,190,783.17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会字(2021)第00831号验资报告。 2021年6月10日,公司以每10股转增4股并税前派息1.5元,除权除息日2021年6月17日,股权登记日2021年6月16日。 据乐惠国际2022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04亿元,同比增长21.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9.47万元,同比减少52.6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74.95万元,同比减少50.1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5亿元,同比减少26.71%。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亿元。 据乐惠国际2023年一季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0亿元,同比增长31.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1.87万元,同比减少49.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26.02万元,同比减少68.8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61.09万元。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做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