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公平竞争,推动提升审计质量。《选聘办法》有何亮点,将对行业、企业带来哪些影响?经济日报记者就此专访了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数字化审计与风险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崔志娟。 “文件直击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问题,突出‘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建设目标,强化‘流程规范、评价标准、责任落实、轮换机制’的机制建设,细化选聘的具体标准和操作规程,完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市场机制。”崔志娟告诉记者。 《选聘办法》指出,国有企业及其股票在境内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应加快完善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制度,规范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行为。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同时,《选聘办法》对会计师事务所轮换、信息披露、审计委员会职责等重点事项作出规范,明确财政部门可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采取责令改正、监管谈话、出具问询函、出具警示函、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定期报告等管理措施。比如,在强化独立性要求方面,《选聘办法》规定,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的时间不超过8年,确有需要的,可按规定延长至不超过10年,之后须开展轮换。 在崔志娟看来,《选聘办法》主要具有三方面重要意义:一是明确了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方式,强调竞争性,引导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市场化运作,发挥市场有效配置审计资源作用。二是制定了具体可操作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标准体系,细化评价要素、权重标准等,突出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质量目标,有助于提升审计质量、增强审计的鉴证效能,树立审计做好“看门人”的市场维护者形象。三是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监督责任,有助于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有效落实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更好地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选聘办法》会对相关行业、企业带来什么影响?崔志娟表示,文件实施后有利于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加强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管理和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能力建设,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诚信机制和质量水平。 “对相关企业来说,文件实施后需要企业建立注册会计师选聘的内控制度等制度建设,强化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决策、选聘方式、评价标准、轮换、监督等事项。”崔志娟说,高质量的审计会增强企业的市场信息质量,文件的实施将促进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加强会计报告编制工作,提升会计信息质量。 会计师事务所、企业如何吃透用好新规?崔志娟建议,对会计师事务所来说,要参与培训学习,了解政策和相关制度,提升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能力和执业水平。对国企和上市公司来说,应完善制度建设,做好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和轮换工作,特别是要科学设定评价要素和评价标准。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等有关部门,着力推进《选聘办法》的贯彻落实,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会计服务市场秩序,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做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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