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十堰市召开秸秆综合利用及露天禁烧工作部署会,3地因前期禁烧工作存在纰漏被责令表态发言。这是十堰市今年强化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的一个缩影。 为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十堰市发布《十堰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露天禁烧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全市火点黑斑数量、面积较上年同期减少20%以上,力争在全省秸秆禁烧工作考核中全市总体排名继续保持前列,各县、市、区较去年同期排名有所上升。 十堰市要求,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联合生态环境、公安、林业、农业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禁烧工作专班开展督办巡查;村、组组织人员形成专业化队伍,开展常态化巡查防控,做到无死角、全覆盖,发现火点、黑斑后迅速行动、企业电子商务网站处置。各地积极采用无人机、高空视频监控等手段,提升巡查效率,精准定位火点黑斑位置。 此外,要求各地逐户发放“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签订一份“秸秆禁烧承诺书”,引导群众自觉强化禁烧意识、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十堰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环委办)将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对禁烧工作方法得当、成效显著的典型进行报道,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监管失职的典型予以公开曝光。各地还将不断充实秸秆禁烧一线现场执法力量,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始终保持工作高压态势。生态环境、公安、林业、应急消防及乡镇综合执法等部门将组成联合执法专班,依法严厉打击查处露天焚烧秸秆的行为。 市环委办将针对省市两级巡飞巡查发现问题情况,每周进行调度提醒、每月进行通报排名,持续加大考核问责的力度。对于省级卫星遥感监测及第三方无人机巡飞中,发现乡镇(街道)单次火点数量10个以上或者单个火点面积超过的5000平方米以上的,对于市级第三方无人机巡飞中,发现乡镇(街道)单次累计火点、黑斑数量20个以上的或者单个火点、黑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以上的,一律由市环委办组织专班进行现场督办谈话。 市环委办同时向县(市、区)党委、政府移交秸秆露天焚烧管控工作不力的追责问责线索。单个火点、黑斑面积5000平方米至10000平方米以内,建议问责相关乡镇(街道)分管负责人,单个火点、黑斑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建议问责相关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 对于被省级约谈或通报批评1次以上的,市级开展现场督办2次以上或连续2个月市级考评倒数第1名的县(市、区)以及倒数前3名的乡镇(街办),直接由市环委会对所在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人、相关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范围内予以通报,同时将通报情况函告属地纪检监察机关;对于被省级约谈或通报批评2次以上的,市级开展现场督办4次以上或市级约谈3次以上的,直接由市环委会启动生态环境保护“一票否决”机制,将失职失责问题线索报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予以问责,并作为负面典型在市级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做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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