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建设施工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成果,破解基层、企业反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难题,近日,浙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全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 《通知》明确,从事建筑施工领域焊接、切割作业的人员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焊工)”,或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活动。持省外“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建筑焊工)”的人员,若其证书信息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公共服务门户”显示为有效,则无须重新申办证书,即可在省内从事相应作业活动。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主管部门加大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检查力度,从严查处无证、证书过期、持假证等违规违法作业活动,依法追究相关企业及人员责任。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证书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和“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查询真伪,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真伪。 (免责声明:本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人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请读者仅做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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